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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批复试工作安排

时间:2011-04-08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招生科阅读:

2011年国家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定,我校第一志愿上线人数统计完毕,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缺额数进行了及时调剂,下一步工作将进入复试和拟录取阶段。为做好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现将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和学院两级研究生招生领导机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各学院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由5人以上专家(副高以上职称)组成的复试小组,设立组长一名。

二、复试内容

复试名单由有关学院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考生成绩,在审查档案材料的基础上按1:1.2的差额复试比例确定,第一志愿不足者,要抓紧时间进行调剂,并于4月12日上午12:00前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复试程序按信院字[2004]13号文件执行。4月12日下午将在网上公布第一批复试生名单。

复试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1)资格审查、(2)体检、(3)外语水平复试、(4)专业复试考核、(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体检工作由我校校医院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由我校各有关学院党总支负责。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方法是:在专业面试时,通过口头询问的方式了解考生基本情况,并填写复试基本情况表;在确定拟录取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并详细查档,凡考生受行政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3)外语水平复试包括笔试和口语测试,共100分,其中笔试(含听力)占80分,口语测试占20分。英语复试综合成绩必须达到国家划定的相应专业A类考生外语分数线,否则,不予录取。外语笔试、口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各学院配合。

(4)专业复试考核

专业复试包括:专业基础复试和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加试。

专业基础复试含笔试和口试,总计100分,按7:3比例确定。专业基础复试综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各学院配合。

同等学力(指专科毕业生或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跨学科考生(由各学院认定并报研究生处备案)加试含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的考试,各1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加试课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加试不合格(两门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和跨学科考生加试由各学院负责。

三、复试日程安排

1、4月15日到研究生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1)准考证;(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3张1寸免冠照片;(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方可有效;(6)交体检费60元。

2、复试日程安排详表

序号

时   间

事  项

地   点

1

15日

到研究生处资格审查,到报考学院报到

研究生处、各学院

2

16日上午8:30-10:30

英语(含听力)、日语、法语、俄语笔试

文科楼报告厅

3

16日下午3:30-5:30

专业课笔试

文科楼报告厅

4

17日上午8:00-12:00

英、日、法、俄语口试

文科楼

5

17日下午

专业面试、思想品德考核

各学院指定地点

6

17日下午及17日晚上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

各学院指定地点

7

18日上午7:20-9:00

体检

校医院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复试结果,各类考生综合成绩均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公式为: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在统计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后,各学院按招生计划数初步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录取类别,于4月18日下午18:00前报研究生处汇总,最后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五、报批

等所有批次的复试工作结束以后,在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文件和我校有关招生复试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将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省招办要求,按时上传拟录取数据库,进行自检,并将结果及时报送至省招办。

请各招生学院按照工作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本年度的招生复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的招生工作任务。

研究生处

201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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