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坚持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复试
(一)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以各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准。
(二)复试分数线
1.各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招生计划、生源及学科培养要求等情况,划定各学科专业2025年复试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考生名单确定规则: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5人,对符合国家线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采用标化成绩公式进行初试成绩排序,取前5名进入复试。
标化公式:标化成绩=(初试成绩-国家线)*(1-国家线/初试科目满分值)。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将由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两个环节:一是考生在招生管理平台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电子版;二是现场资格审查。
招生管理平台提交复试资格材料流程:考生登录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xynu.molstone.cn/)下载复试资格材料提交模板,按要求填写后提交。(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考生登陆端口于3月23日8:00开放,届时考生可以登录系统提交复试资格材料,登录账号为:准考证号,密码:考生身份证后六位)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考生复试承诺书;
2.资格审查单;
3.个人简况表;
4.政审表;
5.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6.大学期间成绩单(档案复印或教务部门打印):
7.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A:应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往届生须提交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C: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D: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
1.考生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要求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存于考生个人档案中,纸面带有防伪标记。考生可从档案保管部门将其借出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的公章。
2.考生《退出现役证》。《退出现役证》由考生个人持有。
现场资格审查流程: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交由所在学院(中心、实验室)审核,同时将考生复试承诺书、资格审查单、个人简况表、政审表交报考学院。
注: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凡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相关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核验,复印件在复试过程中按学院(中心、实验室)要求提供。
(四)实施办法
1.按照教育部要求,我校2025年研究生复试实行分批复试,具体批次以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2.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单(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登录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xynu.molstone.cn/)打印复试通知单)、身份证件(应届生同时带学生证)参加复试。
4.复试内容含以下几个部分:
(1)外国语笔试
外国语笔试(包括英语、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二外),满分为100分。
(2)专业基础测试
专业基础测试(技能测试、上机实验),满分为100分。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按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
(3)专业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由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复试小组组织安排。复试前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编号,并在面试过程中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由各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专业特点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5)同等学力加试: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大专毕业2年及以上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内容为2025年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内容。加试方式为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属于资格考试,不计入总成绩。
特别说明: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加试科目为: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学。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按实事求是原则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方法:查看政审表,细心观察考生在复试各环节的具体表现,在专业面试后,可通过与考生交谈、质询,必要时可函调考生在学习工作单位的综合表现等方式了解考生思想品德情况,并填写政审意见。
(7)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旅游管理硕士)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为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
5.破格复试
我校2025年不进行破格复试。
6.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7.复试名单、复试流程及日程安排
复试名单确定后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复试流程及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调剂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计划缺额情况组织开展调剂工作,调剂公告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有调剂需求的考生关注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信息。
四、拟录取标准
(一)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招生计划分批次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按以下公式进行测算:
1.综合成绩(旅游管理专硕、音乐、戏剧与影视等以外的专业)=初试总成绩/5×60%+外国语笔试×10%+专业基础测试(技能测试)×10%+专业综合面试×1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10%;
2.综合成绩(旅游管理硕士)=初试总成绩/3×60%+外国语笔试×10%+专业基础测试(技能测试)×10%+专业综合面试×1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思想政治理论×5%;
3.综合成绩(音乐、戏剧与影视)=初试总成绩/5×60%+外国语笔试×10%+专业基础测试(技能测试)×15%+专业综合面试×1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5%;
(二)外国语笔试成绩低于本学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外国语科目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者,不予拟录取。
(三)专业基础测试(技能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仅限1254旅游管理)中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四)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综合成绩,但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拟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六)未参加学校组织复试的不予拟录取。
五、体检
1.根据教育部规定,复试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对体检有特殊要求者须书面报研究生院备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2.请各位考生参照以上标准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后一周内,自行到当地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表发送到相应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指定邮箱,原件入学时交所在报考学院。(体检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等,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六、录取
1.拟录取名单由各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根据综合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在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最终录取名单经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公示。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公示一周内,应与用人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3.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最长不超过2年。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录取入学3个月内,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撤销拟录取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所有档案不能转入我校的考生,均不享受奖助学金,毕业时按自主择业处理。入学后中途将档案从学校转出的在校研究生,参照此规定执行。
7.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无故放弃录取资格或不来报到的,学校将纳入诚信档案,视为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再次报考我校时将不予录取。
七、公示
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或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公示信息: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复试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咨询及申诉电话等。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负责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违纪违规事件一经核实,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是研究生导师的,还要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
2.实行督查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纪检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督查。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方案、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有关单位进行复议。
九、政策审核
所有批次的复试工作结束以后,在严格执行国家文件和我校招生复试有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审批后的拟录取考生名单上传至研招网并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十、联系方式
信阳师范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执行。
监督电话:0376-6390701(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76-6391259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1259@163.com
十一、本办法与国家政策不一致时,以国家政策为准。本办法由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