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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实践方案(试行)

时间:2011-06-02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培养科阅读:

一、教育实践的地位和作用

教育实践是教育硕士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师范教育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的体现,是综合性、实践性的必修课程,也是全面检验和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基础教育合格教师和教学管理人才的必要措施。

二、教育实践的目的

1.使实习生巩固和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获得有关基础教育教学与管理的全面训练,培养教育教学上的独立工作能力,进一步理解教育规律。

2.使实习生在基础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实践中向优秀教师学习,认识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精神。

3.通过教育调查,引导实习生学习和研究基础教育的规律,培养适应教育改革需要的新型教师。

4.全面检查我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改进措施,促进我校的教育硕士培养工作。

三、教育实践安排与管理

1.教育硕士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实践教学包括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实践形式。其中到中小学进行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半年,尽可能采取顶岗实习的方式。

2.教育硕士教育实践由教育学院统一负责,由教育学院牵头组成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方向导师代表参加的教育实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践的安排与考核。相关方向学科组实施具体工作。

3.教育硕士教育实践分校内、校外两部分。校内实践结合校内导师教学研究及学位论文工作进行,同时包括普通话训练,从业资格证考试,学术活动等内容;校外实践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按本方案相关条目要求组织实施。相关学院须在培养方案中提出实践计划。

4.校外实践主要安排在校外联合培养基地学校进行教育实习,也可由导师和研究生自行联系满足实习条件的学校进行,但须经学院批准。各方向所在学院须与本院全部实习生实习学校进行沟通联系,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确保学生教育实习的顺利进行。

5.教育实习须在实习学校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每位实习生均须在实习学校聘请一位有指导能力的指导教师,指导实习生的全部实习工作。在实习期间,校内导师应与实习学校导师沟通,全面掌握实习生的工作、生活状态与实习计划完成情况。

6.实习生每周须至少向校内导师汇报一次实习、生活情况。

7.实习学校选择应具有以下条件:具有优良的校风和教学秩序;领导重视且对教育实习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实习学校有指导教师对实习生进行指导;有一定的规模,能提供食宿场地与必要的工作条件。

8.相关学院在实习前要召开全体实习生及导师会议,做好思想动员,明确实习任务、实习日程和有关要求。特别要提醒实习生实习期间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9.学院要组织导师到实习学校对教育硕士教育实习情况进行调研检查,切实保证实习质量。

四、校外教育实习的内容与要求

(一)教学、教研实习

1.在实习期间,全程顶岗或参加实习学校一个学期的教学、教研、教学管理与学生管理活动。

2.在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整写出10个课时以上的授课教案,同时顶岗进行讲授或主讲部分课时。

3.至少承担指导教师所授课程一个班的辅导、答疑、实验指导和作业批改任务,主讲一次作业讲评课或实验课。

4.跟班听指导教师或其他教师课20课时以上,记录听课内容和体会。

5.全程参加实习学校教研组的教研、备课等教学研讨活动,对活动主题内容进行记录,写出收获体会。

6.学习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中的运用,每位实习生制作2课时的多媒体教学教案,其电子文档实习结束后交所在学院保存并在学院校园网页设专栏公开展出。

7.根据自己实习过程亲身经历,提交一个基础教育教学或管理类的案例报告。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在实习学校班主任指导下,学习班主任工作的基本方法,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特点,学会教书育人。其主要内容为:

1.听取实习学校班主任工作介绍,查阅学生学籍卡,深入到学生中去,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劳动和健康情况。

2.根据实习学校班主任的工作计划,结合实习学校的中心工作及所带班的实际,拟定一份《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经原班主任审定后执行。

3.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班级日常工作,进行家访,做好个别学生的转化工作;组织主题班会,开展多样化有实效的班级活动;协助原班主任处理好班内临时发生的重大事情。

4.设计一项班级课外活动的实施方案。

(三)基础教育调查研究

1.了解实习学校的基本情况及办学经验。

2.调查基础教育现状与教学改革情况。

3.研究教育对象的心理与生理特点、学习态度与方法、知识结构与能力水平及德、智、体诸方面状况。

以实习学校为主要调查研究对象,在导师指导下,选定一个主题进行调查研究,同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加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不得互相抄袭。

五、教育硕士教育实践考核

1.教育实践考核由教育实践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校外实践结束后进行,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

2.组成考核小组,在审查评议实习生提交的实习材料的基础上评定出实践成绩,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次评定。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践成绩不及格,须重修实践环节。

(1)校外实习请假时间超过2周。

(2)未按要求完成实习项目,提交实习材料不全。

(3)材料存在抄袭、做假行为。

(4)严重违犯实习纪律,造成不良影响。

六、本方案自下发之日起实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实践考核材料:

1.《教学实习教案》:用实习学校标准备课纸书写,按实习方案相关要求写出教案内容,字迹端正,条理清楚,实习完成后装订成册(封面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2.《基础教育调查与研究报告》:以实习学校为主要调查研究对象,在导师指导下,选定一个主题进行调查研究,同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加以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见解。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A4纸(正文5号宋体)打印(封面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学校要采用有关检测系统进行原创性审查,如系抄袭,须重新实习。

3.《案例分析报告》一份。A4纸(正文5号宋体)打印(封面从研究生处网页下载)。

4.《2课时的多媒体教案》电子文档。

5.《信阳师范学院教育硕士教学实践鉴定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表中需实习生填写的内容先填写完整,请实习学校相关人员签署意见(盖章)。

实习完成后,将1、2、3、4、5一起交学院作为教育实习考核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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