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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7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时间:2018-10-09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14〕14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对2017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7年立项的执行期限为1年的甲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2.2017年立项的执行期限为2年的乙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可以提前结项。

二、结项要求

1.项目结项成果须为以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名义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有结项成果均须注明“本课题由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字样。

2.甲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结项标准参见《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请在研究生处网站—培养工作—规章制度下载查看)。

3.乙类重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在普通CN期刊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出版的《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揽》为准)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及在普通CN期刊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SCI、EI、SSCI源期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乙类一般项目的结项条件为在普通CN期刊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出版的《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揽》为准)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SCI、EI、SSCI源期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

三、结项材料报送方式

1.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2.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证明材料(发表文章期刊原件及期刊封皮、目录、正文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不能如期结项的同学请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逾期未结项并未申请延期的将视为不能结项,学校将停止资助;

4.报送方式: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打印装订成一册(同时需报送证明材料原件不用装订),报送到行政楼403(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科),并将电子版发送到syyjsc01@163.com邮箱。

5.项目结项材料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处将通知相关经费资助报销方式。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1.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2.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延期结题申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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