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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12-13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培养学院: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本学期共计18周(2016年9月3日至2017年1月7日),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于2016年12月23日结束,2016年12月26日至2016年12月30日举行期末考试。下学期2017年2月18日(星期六,正月二十二),2月19日(星期天,正月二十三)学生报到,2月20日(星期一)正式上课。为现将本学期期末研究生培养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考试安排

(一)公共课程考试

2016年12月26日上午9:00-11:00举行《基础综合英语》考试;12月26日下午15:00-17:00举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

2016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举行教育硕士《青少年心理发展与教育》(50分)和《教育学原理》(50分)考试;12月27日下午15:00-18:00举行《中小学教育研究方法》(50分)和《课程与教学论》(50分)考试。

2016年12月27日上午8:00-11:00举行工程硕士《工程数学》考试。

说明:

1.各培养学院选派一名监考教师填入《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公共课考试时间栏,上报研究生处。

2.公共课补考的同学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重修申请表》(加盖学院公章),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0日前交到行政楼403。

(二)专业课程考试

各门课程采用的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确定。学位课程的考核一般采用试卷考核方式,非学位课程可采用课程论文考核方式。

专业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闭卷或开卷)的课程集中安排在2016年12月28日、12月29日、12月30日3天进行。上午考试开始时间为9:00,下午考试开始时间为15:00,每科考试时间由出题老师根据题量而定,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场检查。

各培养学院负责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印刷、保密等工作,安排好相关考试课程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监考教师的选派等工作,并将本学院《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于2016年12月20日前发送电子档到syyjsc01@163.com

二、考试管理

公共课考试由研究生处和各培养学院统一组织。各培养学院要做好专业课考试的管理工作,安排好监考教师,加强考场纪律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对于未尽监考职责的教师,学校将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注:请各院研究生秘书通知监考教师佩戴监考证,通知研究生带上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指定教室参加考试(未带证件同学不准参加考试)。

三、成绩管理

   采取试卷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试卷改好,同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打印按钮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随考试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送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采取课程论文等形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批改好课程论文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同时通过系统打印按钮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送交研究生秘书处。相关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完善签字、盖章手续后送交一份成绩单到研究生处备案,另一份由学院存档。

四、试卷管理

研究生考试试卷(含课程论文)由学院按要求保存。公共课试卷由研究生处装订保存。研究生考试试卷(含课程论文)应由任课教师交学院安排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三年。

五、关于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

   按照2012年修订的培养方案要求,各培养学院务必于本学期结束前完成2015级全日制学术性硕士研究生开题及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各培养学院各专业方向应召开选题、开题和中期考核报告会,加强监督管理。《选题报告书》和《中期考核表》各一份以学院为单位请于2016年12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另一份交由培养学院备案,同时提请交一份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总结,并由主管院长签字。

六、关于专业学位硕士实践教学工作

本学期末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已经结束,请各相关培养学院召集学生返校,做好校外实践考核相关工作,考核结果填入《全日制教育硕士实践活动登记表》(教育硕士)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其他专业学位),并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表格纸质版送交研究生处存档。另外,教育硕士还需上交一份微格教学视频,文件以学号+姓名命名,以学院为单位一并于12月30日前送交研究生处存档。

七、下学期教学工作安排

为保证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对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做好下学期开课安排。

公共课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请各培养学院在公共课时间之外安排好本学院下学期的专业课程,于2016年12月30日前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表》(公共课表安排后会发到各位老师邮箱)报送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并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将下学期所开专业课程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附件:1、2016—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2、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重修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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