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本学期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安排要求如下:
1.各培养单位本学期应精心组织校外实践教学,实践教学工作应有明确的实施方案,包括组织管理、实践内容、时间安排、具体实践单位、每个学生具体去向、考核评定等内容。请各培养单位将实施方案于9月10日10:00前交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2.各培养单位应与实践基地共同组成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实践教学导师组,负责实践教学过程中的组织与管理、指导、监控和教育实践的总结工作。
3.各培养单位应加大对实践教学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为实践教学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各单位实践教学领导小组本学期至少要到实践基地进行两次以上的检查,了解掌握学生的实践情况。
4.请各单位于9月10日10:00前将本单位校外实践基地的数量、名称、联系方式等最新情况统计完毕报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5.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专业《实践手册》,制定符合各专业领域(方向)实际的实践教学工作具体要求,要求每位研究生认真填写《实践手册》,并通过微信群、QQ群等现代媒体手段每两周进行一次校外实践总结汇报,提供相应的文字与照片,由各单位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研究生处将定期从各单位提供的校外实践文字与图片中选取典型案例,在校研究生官方微信上进行推送。
6.各培养单位应认真组织实践教学的考核与评定,由实践基地和导师组共同为学生评定成绩。每位研究生实践结束后上交《实践手册》,《实践手册》一式两份,一份由学院留存,一份装入学生档案。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确保将专业学位实践教学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