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14〕14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1.2018年立项的执行期限为1年的甲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2.2017年立项的执行期限为2年的乙类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
二、结项要求
1.项目结项成果须为以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名义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有结项成果均须注明“本课题由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字样。
2.甲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结项标准参见《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具体请在研究生处网站—培养工作—规章制度下载查看)。
3.乙类重点项目的结项条件为在普通CN期刊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不少于3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出版的《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揽》为准)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及在普通CN期刊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SCI、EI、SSCI源期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乙类一般项目的结项条件为在普通CN期刊上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以北大出版的《中国核心期刊要目总揽》为准)发表(含录用)学术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SCI、EI、SSCI源期刊发表(含录用)论文1篇。
三、结项材料报送方式
1.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
2.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结题证明材料(发表文章期刊原件及期刊封皮、目录、正文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3.不能如期结项的同学请填写《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逾期未结项并未申请延期的将视为不能结项,学校将停止资助;
4.报送方式:以学院为单位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结题报告书和证明材料(复印件)打印装订成一册(同时需报送证明材料原件不用装订),报送到行政楼403(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科),并将电子版发送到syyjsc01@163.com邮箱。
5.项目结项材料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处将予以公示5天。
研究生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