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校研究生规模快速扩张的现状,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决定开展2020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
一、遴选条件
凡符合《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修订)》(信院字〔2019〕78号)(附件1)第四章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我校教师均可申请。
二、工作程序及要求
1.2020年6月15日前,申请人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2)(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上报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点(领域)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并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
(1)近五年代表性成果
主要包括《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项目、论文、专著、译著、教材、发明专利、获奖等工作业绩,并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
项目需附相关批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需附论文封面、目录、正文首页、封底;SCI、EI、CSSCI等收录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教材和专著需附封面、目录和封底;发明专利、获奖等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2)最高学位证书和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3)职称证书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材料按照《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材料复印件》(附件3)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2.2020年6月18日前,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推荐人选,并签署推荐意见。
3.2020年6月20日,各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整理审核材料(即审批表和装订成册的材料复印件),填写《2020年新增硕士生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填表前请仔细查看填表说明),并将导师推荐汇总表和签字盖章的导师遴选纸质材料报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同时将每位申请人的审批表和培养单位推荐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yyjsc01@163.com。
4.2020年7月,经研究生处审核,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审。
三、关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的遴选
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的遴选基本条件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修订)》第六章有关规定执行。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需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5)。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程序及要求、申报材料整理等与校内人员相同。
4.根据我校研究生实际培养工作需要和现有研究生招生规模,若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兼职指导教师能满足培养需要的原则上不再推荐遴选。
四、关于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的其他说明
近5年科研成果统计时间为2015年6月至2020年5月。
联系电话:0376-6392711(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和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2.信阳师范学院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附件3.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材料复印件
附件4.学院新增硕士生导师推荐汇总表
附件5.信阳师范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