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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12-07来源: 作者:阅读: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本学期共计19周(2020年9月7日至2021年1月15日),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于2021年1月8日结束,2021年1月9日至2021年1月15日举行期末考试。现将本学期期末研究生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课程考试安排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于2021年1月9至15日举行。研究生处不再统一组织,公共课和专业课均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一)公共课程考试

2021年1月11日上午9:00-11:00举行《基础综合英语》考试;1月11日下午15:00-17:00举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

2021年1月12日上午9:00-11:00举行教育硕士《心理发展与教育》(50分)和《教育原理》(50分)考试;1月12日下午15:00-17:00举行《教育研究方法》(50分)和《课程与教学论》(50分)考试。

2021年1月12日上午9:00-11:00举行工程硕士《工程数学》考试。

各培养单位于考试当天上午8点30分(下午2点30分)前到培养与学位科领取试题和答题纸,考试后中午12点(下午6点)前将试题和答题纸按学号大小整理好送回培养与学位科。

(二)专业课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1年1月9日,1月10日,12日至15日。

各门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确定。学位课程的考核一般采用试卷考核方式,非学位课程可采用课程论文考核方式。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二、考试管理

1各培养学院要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安排好监考教师,指定合理的考试地点,加强考场纪律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格处理。对于未尽监考职责的教师,学校将按教学事故严肃处理。

3 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场检查。

4.各培养单位确定好监考人员和考试地点后,将本学院《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于2020年12月25日前发送电子档到syyjsc01@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到行政楼403培养与学位科。

5.公共课补考的同学请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重修申请表》,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5日前交到行政楼403培养与学位科。

三、成绩管理

采取试卷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试卷改好,同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打印按钮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随考试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送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采取课程论文等形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批改好课程论文并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同时通过系统打印按钮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送交研究生秘书处。相关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完善签字、盖章手续后送交一份成绩单和空白试卷到研究生处备案,另一份由学院存档。

四、试卷管理

研究生考试试卷(含课程论文)由学院按要求保存。公共课试卷由研究生处装订保存。研究生考试试卷(含课程论文)应由任课教师交学院安排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三年。

附件: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研究生处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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