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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通知

时间:2021-10-11来源: 作者: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依法维护高校办学秩序、保护学生权益、加强高校学籍注册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29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信阳师范学院2021级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健全机制

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事关招生考试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是落实国家招生政策、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的必要措施,是准确掌握学生信息、加强学生管理、有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维护教育公平的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行政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要建立健全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工作体制机制,成立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逐级压实责任,提高技术手段,扎实做好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二、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强化监督

各培养单位要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派至少2名从事研究生教育的正式员工(一人复查、一人审查并签字)对新生身份证、前置学历、纸质档案(由培养学院初审、研究生处复核)、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并逐人通过“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做好身份证照片、录取登记表学生照片(研究生处提供)、前置学历学位证书照片、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中学生照片和新生本人等信息进行比对,严防冒名顶替行为发生。同时加强监督,在研究生宿舍、固定教室等场所张贴录取登记表中学生照片,并公布培养学院举报电话和邮箱。

各培养单位要将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领导查小组名单、研究生新生资格复查结果以复查报告的形式(纸质版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盖章)和相关复查表格(纸质版)于1014日前上报至研究生处招生科。报告内容须含具体复查过程和复查结果。同时附以下1-5项学生个人材料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yjsc1259@163.com,学生个人材料以学号+姓名命名文件夹):

1、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PDF);

4、准考证扫描件或PDF

5、体检表。

附件: 相关表格.rar

 

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20211011

  • 附件【相关表格.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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