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开发与案例教学工作,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详见附件)。
该教学案例征集工作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各单位要组织相关教师,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入库标准》(详见附件)为依据,积极申报,于2022年2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教学案例电子版提交至syyjsc01@163.com,纸质版同时报送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科。
研究生处组织评审后将择优推荐10篇教学案例上报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通过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评审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案例库。
联系人:宋宣玉
联系电话:0371-6392711。
附件:《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1〕10号)
研究生处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