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建设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0〕24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2〕1号)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2022年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设目的
建设专家库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此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专家推荐要求
(一)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二)现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
三、报送内容
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专家;二是删除因不适宜继续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而不再推荐的专家;三是对已在库继续推荐的专家有关信息根据实际进行修改与补充。
四、注意事项
(一)学院组织实施专家库更新工作。请组织新增专家填写或完善《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中sheet“专家信息汇总表”,填写时请注意表中各字段的填写格式,相关字段的含义见表格填写说明附3-1到3-15。表头字段背景色为黄色表示必填项,橙色为二选一必填项,灰色为选填项。
(二)各专家在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时,要注意“一级学科”“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栏目信息的准确性。专家的证件类型、政治面貌、最高学位、最高学历、专业技术职务、导师类别、头衔请严格按照《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2)填写。
(三)专家按照学科归属,由所在学院统一汇总上报。
五、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3月31日前汇总后将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47634772@qq.com。纸质版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
附件3:专家报送模板2022年与2021年对比提要
联系人:宋宣玉 联系电话:6392711
研究生处培养科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