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强化导师岗位责任意识,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信院字〔2022〕127号),现决定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含)之前遴选的研究生校内导师。
二、考核标准
校内导师考核标准与《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修订)》(信院字〔2022〕127号)(附件1)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相同。
三、科研、教学成果统计时间
近5年科研、教学成果统计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无需提供统计时间段内全部科研教学业绩,提供的工作业绩满足任职基本条件即可。
四、组织实施
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分校院两级组织实施。研究生工作部(处)统筹全校导师考核的组织、协调与审定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成立研究生导师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导师考核的初审、上报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研究生导师填报《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考核表》(附件2),同时提供必要的纸质证明材料。
(二)各培养单位考核工作小组对导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教学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于8月28日前将初审后的《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考核表》及必要的成果证明材料、《硕士研究生导师考核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经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处)培养科,电子版打包发送至syyjsc01@163.com,命名格式为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研究生导师考核。
(三)研究生工作部(处)审定导师考核结果,并予以公示,同时受理复议申请。申请复议者须向研究生工作部(处)提交经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材料。
联系人:宋宣玉 联系电话:6392711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