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做好2023届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我校2023届教育类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为教育学(专业代码0401)、教育硕士(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代码0453)。
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考核可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学科教学、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段为高中,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具体可选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
小学教育专业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段为小学,任教学科为全科;
学前教育专业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段为幼儿园,任教学科为幼儿园;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段为高中,任教学科为语文;
教育学、教育管理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根据本人意愿确定。
教育类研究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要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培养过程性考核由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负责,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由研究生处负责。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参照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和教师专业标准等相关要求,培养过程性考核重点考核教育类研究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四方面内容。其中,须访问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进入教师研修频道参加学习,达到40.66学时。
对于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及违法犯罪的,该项考核一票否决。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以及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由学校统一命题,集中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对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教育类研究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且笔试成绩作为本次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
各任教学科所属研究生培养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根据《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要求,主要考核研究生学科知识与教育教学实践能力。面试采用教学试讲、答辩方式考核,测试时间15分钟/人,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未明确任教学科的专业须加试相应的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笔试科目。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学生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4月11日至4月14日。研究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由各培养学院审核汇总后,电子版提交至syyjsc01@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培养科。
2.研究生处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或不按规定报考相应学段学科者,报考无效。
3.如报名前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在报名时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证笔试成绩合格证明材料。
(二)培养过程性考核及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各研究生培养学院于4月17日至4月21日对符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培养过程性考核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将《信阳师范学院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登记表》(见附件)于4月21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为4月22日上午9:00-11:00,《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加试为4月22日下午15:00-17:00,具体考试地点根据报考人数确定教室后,在考试前两天另行通知。面试时间为4月23日至4月26日。
(三)成绩汇总及公示
考核完成后将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和培养过程性考核成绩汇总并上报学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情况进行公示。
(四)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经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合格并报送教育部备案后的教育类研究生,由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2023届毕业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统一截止到2026年6月30日。
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考核工作纪律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人员应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严格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评价客观公正,资料完备存档。相关考核资料由各相关培养学院保存,保存时间三年。
联系电话:6392711
联系人:宋宣玉
研究生处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