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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02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6〕5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现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成果奖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申报成果原则上应为经省教育厅批准立项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并通过结项鉴定(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结项结果的通知》(教研〔2026〕51号)),且经过两年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检验。若申报成果未能列入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鉴定,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推荐1-2 项成果,这些申报成果应成效突出且经过两年以上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二、评定名额

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研究生教育)等级评定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研究生教育类评定总数250项,其中特等奖30项、一等奖100项、二等奖120项。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申报,学校评审后择优向河南省教育厅推荐,具体推荐奖项数量按照教育厅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1. 通过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结项鉴定的申报等级评定时,其应用及效果证明、论文、著作等须标注有“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研究生教育类)成果(或 GraduateEducation Reform Project of Henan Province)”和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列入申报材料。

2. 各单位推荐成果时,在同等水平情况下,要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的教师,特别是研究生导师取得的成果。

3. 成果第一完成人要严格按照《2026年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参考指标》(附件2-1)提出申报等级。其中,申报特等奖的成果,须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实现系统性、原创性的重大改革创新,并经实践检验,对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增强育人成效具有显著效果。

四、申报材料

申请人按文件提示要求填报相关附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书(附件2-2)和附件材料(附件2-3和附件2-4)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以“学院+姓名”形式命名。推荐汇总表(附件2-5)由学院汇总盖章后提交研究生院。申报材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 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书(附件2-2);

2. 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附件2-3);

3. 河南省研究生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附件材料(附件2-4)。

五、工作要求

1. 将成果培育评定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健全校内遴选机制,严格评审标准,优中选优;严格政治与师德双把关,对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 严格执行申报限额,同一申报人累计参与不超过2项(主持限1项),不得跨类别重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研究生类)。推荐教学一线教师(不含学校中层副职及以上)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低于限额的30%,校级领导作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不超过限额的20%。

3. 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荐、评定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评定过程信息严格保密,坚决杜绝打招呼、递条子等违规行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拟推荐成果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觉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六、工作安排

请各单位于4月17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yyjsc01@163.com,纸质版同时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学校将组织专家开展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评审结束后对推荐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报送。

联系人:吴艳超

联系电话:639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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