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逸夫楼321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李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副校长余本海、王娟出席会议,22名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会议由余本海主持。
会议听取了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和研究生处对普通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成人教育本科毕业学生学士学位和研究生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审查情况。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授予5336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101位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学士学位,143位自考本科毕业生和495位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697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的决定。
李俊在总结讲话中对学校学位授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学位论文,充分发挥学位论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各培养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注重知识传授、应用和创新,强化学生研究能力,不断提高论文质量。二是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术道德、践行学术精神,抵制学术失范失德行为。三是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严格学位授予标准和程序,自觉履行学位评定主体职责,遵守学位授予工作章程,增强质量意识、制度意识、规则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