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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勘误办理流程

时间:2026-05-13 来源: 作者: 阅读:

一、勘误范围

获我校硕士学位人员,在学信网中的学历、学位信息与本人所持毕业证、学位证信息不一致者,可申请勘误。

以下情形不属于勘误范围:

1.学生在报考、毕业时自行修改或错误填写的个人信息;

2.毕业后因个人原因变更(含注销)身份证号码、更改姓名等导致信息不一致的情形。

二、提交材料

(一)申请勘误须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学历、学位信息勘误申请表》(见附件);

2.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与学位证书同版电子照片(仅照片缺失或学信网显示不一致者提供,以身份证号码命名,.jpg格式);

5.相关证明材料(如涉及身份信息变更,须提供:派出所信息变更证明、上学期间旧身份证复印件等)。

(二)勘误材料发送至syyjscxwk@163.com邮箱。

三、工作程序

1. 研究生院定期集中受理勘误申请,对符合条件者统一在学信网提交并同步将纸质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2. 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教育部。

3. 经教育部审核并批准后,予以勘误。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完整、清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勘误材料须逐级审核,流程用时较长,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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