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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9-11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资格审查

时间:10月15日前。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导师、秘书(班主任)及培养单位对全日制毕业研究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及必修环节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填入《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查审批表》(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2.同等学力人员:已修完课程学分且通过英语及综合课考试的同等学力人员,将学费缴纳收据、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提交至学位点所在培养单位进行初审。培养单位初审通过后,将审查意见填入《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研究生课程成绩单》),报研究生院审核。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时间:10月16日—10月20日

1.凡申请我校硕士学位者(含同等学力人员),均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申请程序。

2.预答辩的具体要求与程序,按照《信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细则》执行,预答辩情况如实填入《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审查及评议表》并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三、学位论文定稿与学术不端检测

1.通过预答辩的毕业生,须先依据预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经导师审阅定稿后,于10月24日前向培养单位提交符合《信阳师范大学学位论文规范》(附件1)格式要求的完整电子版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定稿检测、送审审批表》。

2.各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由研究生工作秘书于10月25日前将电子版学位论文提交研究生院学位科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并同时提交1份《硕士学位论文定稿检测、送审审批表》。电子版论文须为PDF格式,命名规则为:培养单位编号_学号_作者姓名(使用下划线,非连接线),如“01_2013210101_张三”。各培养单位编号详见附件2。

四、学位论文评审

时间:10月30日前

1.各培养单位提交毕业生的学位论文盲审电子版(无需纸质版)及盲审论文清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双盲”评审工作。

2.“双盲”评审论文格式要求如下:(1)论文扉页、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页、《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页等各处,均不得出现研究生及指导教师的姓名;(2)致谢页须删除;(3)研究生发表论文仅标注第几作者,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他人姓名。

五、答辩资格审查及答辩

时间:11月19日—11月28日

1.学位论文双盲评审通过后,申请者须在正式答辩前填好《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审批意见表》,先送至培养单位进行答辩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研究生工作秘书统一报研究生院学位科进行审查。

2.培养单位领取《答辩海报》等纸质材料,并组织答辩。答辩程序及要求按照《信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位申请及评定

1.学位申请:

时间:通过正式答辩后至12月1日。

各毕业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将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交至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处;秘书汇总整理后,统一报送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时间:12月4日前。

各培养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坚持原则、严格把关,对本分委员会所属学科、专业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毕业论文质量及论文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核,并作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分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及时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和《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送研究生院,另1份留存学院。

3.材料归档:

时间:12月8日前。

(1)全日制研究生学位(毕业)材料清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材料清单及各培养单位需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4、5。清单所列相关表格,请登录信阳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工作-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2)各培养单位应对所有材料逐项检查、核对,确认材料齐全、内容填写完整准确、照片及盖章签字无遗漏,确保归档材料准确无误。

(3)不同种类的材料按学号顺序分别排序,不要将每人的材料合并在一起。

(4)学位上报表由培养单位汇总后提交至syyjscxwk@163.com。

4.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时间:12月10日前。

研究生院将对各培养单位报送的最终定稿学位论文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25%者,方可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文字重合率≥25%者,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资格。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时间:12月12日左右。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大会,对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研究生学位资格进行全面审核,以记名方式,经出席会议成员三分之二表决通过后,对符合条件者作出授予相应学位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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