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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10-27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管理科阅读:

各相关学院: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现就我校2009-2010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和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在2008、2009级各专业全日制研究生中进行,欠费学生、定向生及委培生不参与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程序

(一)班级初评。申请者填写《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发表文章复印件等),由各班级测评小组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在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对照评选条件,按照比例确定优秀奖学金初选名单及等级(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和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在班级内公布,并报所在学院审核。

(二)学院评审。各相关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研究确定优秀奖学金名单及等级(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和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在本学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学院妥善处理。

(三)研究生处对各相关学院报送的优秀奖学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对单项奖学金推荐名单进行评定,确定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后将评定结果报请学校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同意。

(四)学校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发放奖学金。

三、评选名额

学院

年级

人数

一等(名)

5%

二等(名)

6%-15%

单项(名)

经管院

08

3

0

1

2

09

5

0

2

1

文学院

08

13

1

4

3

09

15

1

5

2

外国语学院

08

8

1

2

1

09

6

1

1

1

化学化工学院

08

7

1

1

2

09

6

1

1

1

政法学院

08

11

1

3

2

09

18

2

4

5

数学学院

08

18

2

4

5

09

12

1

3

4

教科院

08

15

2

3

4

09

13

1

4

2

物电学院

08

1

0

0

1

09

4

0

1

3

生科院

08

3

0

1

2

09

3

0

1

1

四、工作要求

各培养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本学年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选,把好审核关;上报的有关材料务必准确、规范,如发现有不实之处,一经核实,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度及以后学年度优秀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各培养学院将《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和《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申请表》各一式两份,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

表格电子版可从研究生处网站“培养工作”栏下载,统一用A4纸打印。

研究生处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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