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现开展2019年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信阳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信阳师范学院“三助一辅”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河南省三好学生、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信阳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信阳师范学院“三助一辅”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定的范围适用于缴清学费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其中,2019年河南省三好学生3人、河南省优秀学生干部1人,校级奖励评选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15%(具体名额见附件《 2019年研究生评先评优名额分配》)。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校级三好研究生评选标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科研态度端正,成绩优秀,无挂科补考现象;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2.省级三好学生需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三好研究生”称号,且各项条件表现突出。
(二)省级、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评选标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学校各级党、团、研究生会工作且任职满一学期的研究生干部。
2.省优秀学生干部需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且各项条件表现突出。
(三)信阳师范学院“三助一辅”工作先进个人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三助一辅”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聘任的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工作态度认真、工作能力突出,经所聘用部门综合考核优秀;具有在学校或学院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兼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一学期工作经历。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时间:4月18日—4月22日
(二)评选程序:
1.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省级、校级各类获奖候选人。
2.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审采取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推荐,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的方式。以上各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省级三好学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参加评选。
3.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助一辅”工作先进个人评审采取由各单位按文件要求等额报送,研究生处统一审定的方式。
4.各单位需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经公示后无异议,结果上报研究生处审核。
5.材料报送。各单位组织填写《2019年评先评优推荐汇总表》、《2019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信阳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并将评选材料于4月22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综合办公楼404),电子版请发至:xysyyjsc404@sina.com邮箱。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培养单位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肃有关评选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注重宣传,树立典型。各培养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研究生励志勤学、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附件:
相关表格.zip
研究生处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