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我校2015-2016学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助”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助”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定的范围适用于缴清学费的所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研究生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刻苦努力,目的明确,科研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挂科补考现象;
3.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自觉搞好个人和集体卫生,注重全面发展。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大局服务意识,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级党、团、研究生会工作;
2.在学生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团队精神,能协调好学习与工作两者间的关系,并取得较为明显的成绩;
3.任职满一年的研究生干部。
(三)“三助”工作先进个人
1.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三助”工作,按质按量出色完成所聘任的助研、助教、助管工作。
2.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表现突出,能够得到所在部门的好评和认可。
3.在学校或学院“三助”岗位工作满一年。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时间:10月13日—10月21日
(二)评选程序:
1.学院评审。各学院评选工作,在学院研究生评优评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助”工作先进个人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学生个人申请、所在学院民主评选、充分酝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学院公示。各学院对拟推荐上报的个人,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
3.材料报送。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个人,要求学生认真填写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助”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报送的材料均须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并于10月21日前报至研究生处404房间。
五、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材料报送格式
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助”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格式见附件(打印成A4格式)
(二)材料填报要求
1.各学院上报的汇总表和审批表均须加盖学院公章。
2.填写格式须遵循以下要求:
(1)工整填写,内容须填写完整、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不得擅自更改表格格式,不得随意涂改;
(2)“主要事迹”、“申请理由”应全面地反映申请人的真实情况,字数控制在150-300字以内;
(3)“学院意见”必须加盖学院公章,不得以其他部门印章代替;
(4)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由相关人员亲手签写,不得以私章代替。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认真组织好本年评优评先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等相关要求和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评选。
2.上报的有关材料务必准确、规范;各学院请务必于2016年10月21日下午18:00前本学院所有评优评先的纸质材料报送研究生处404房间,电子版请发至:yanjiushengchu1160@163.com,联系电话:6391160。
3.获奖名单一经上报获批,学校将严格按照评选名单发放荣誉证书,并将评审表计入学生档案。
(四)相关说明
1.学院评选名额分配附后(由研究生处下发给各学院)
2.在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承担 “三助”工作的先进个人及在研究生会任职的优秀学生干部由研究生处单独组织评审。
附件:评优评先各类表格
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