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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时间:2016-03-04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届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参照学校要求认真组织评选。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对象:我校2016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2.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各学院按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15%的比例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人选,不得随意增加数额。

201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

毕业生数

推荐名额

学院

毕业生数

推荐名额

经济学院

11

2

化学化工学院

9

1

政法学院

25

4

生科院

10

2

教科院

22

3

计算机学院

2

1

文学院

29

4

音乐学院

4

1

外国语学院

33

5

城环学院

3

1

数学学院

28

4

历史学院

5

1

物电学院

12

2

美术学院

6

1

体育学院

1

 1

 

 

 

3.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省级优秀毕业生共10名,人选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数额由学校统一分配。根据各单位培养情况,2016届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毕业生人数超过6人的学院各推荐1名。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三助”活动,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参评资格:

 1.在校期间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者;

 2.在校期间受到研究生处或院系通报批评者;

 3.在校期间学位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合格者。

(三)有下列情形者优先参评:

1.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有一定的科研成果,以第一作者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者;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院系级以上研究生奖学金;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取得重要创新成果和发明专利者优先。

4.社会工作能力较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学校、院系所组织的“三助活动”及文体活动,担任过党、团支部委员、各级研究生会干部、班委和学生社团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成绩突出。 

三、评选程序

(一)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按照名额分配情况,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填写《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附件)(字体统一用五号宋体,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签名处手写)一式两份。推荐名单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处审核。

(二)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

各学院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侯选人中推荐出10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A4纸型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两份。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经研究生处审定后公示三天,公示后无异议者上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将评选情况报告、《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及候选人的《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于2016年3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研究生处410房间,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file.xynu.edu.cn/u/cms/yjs/2016/3/201603041712464087.doc

2.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审批表//file.xynu.edu.cn/u/cms/yjs/2016/3/201603041714046544.doc

3.信阳师范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file.xynu.edu.cn/u/cms/yjs/2016/3/201603041715058995.doc

研究生处

201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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