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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13-12-04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未知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信院字[2012]9号文件),现将2014届毕业生(包括两年制教育硕士)优秀学生奖学金按比例分配情况如下: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指标控制在享受普通奖学金总人数的10%以内,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3000元。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指标控制在享受普通奖学金总人数的25%以内,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500元。

学院

年级

毕业生人数

享受普通奖学金人数

折合二等(名)45%

经济学院

11级

1

1

1

文学院

10级+11级+12级

10+15+16

25

11

外国语学院

10级+11级+12级

10+6+22

17

8

化学化工学院

11级+12级

7+3

10

5

政法学院

11级

25

10

5

数学学院

10级+11级+12级

10+16+7

16

7

教科院

11级

12

11

5

物电学院

11级

1

1

1

生科院

11级

4

4

2

历史学院

11级

1

1

1

城环学院

11级

1

1

1

音乐学院

11级

1

1

1

说明:

1、其中享受普通奖学金的学生名单见附件1(文学院、外语学院、数学学院的10级毕业生为“硕师计划”的学生)。

2、截止12月8日仍未缴纳学费的研究生不能申请毕业奖学金。

3、请各学院按规定评选毕业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学生填写优秀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二),并于12月10日上午10:00前将获奖名单、申请表及汇总表报至研究生处404房间,联系电话:6391160。

附件一:2014届毕业奖学金符合申请名单

附件二: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研究生处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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