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评选2011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1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和校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我校2011届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研究生。
2.评选名额:按5%的比例评选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和10%的比例评选出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各学院推荐名额见下表。
各培养学院2011年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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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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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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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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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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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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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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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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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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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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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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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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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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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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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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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电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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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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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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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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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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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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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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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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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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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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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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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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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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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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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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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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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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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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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努力,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成绩优良,且成绩综合排名在专业总人数的前25%以内。
4.积极参加研究生“三助”活动及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完成规定工作任务,反映良好。
5.积极参加科研活动,成绩突出:文学、法学、经济学等学科专业研究生在CN及其以上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一篇以上;理学、工学等学科专业研究生在CN及其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合著者仅限前两名)。科研成果需附原件和清单。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按照名额分配情况,评选出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将最终报送名单公示三天,上报研究生处审核。
2.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研究生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邀请专家评审,从各学院推荐的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侯选人中评选出6名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其他候选人直接成为校级优秀毕业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名单公示三天,公示后无异议者上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3.工作要求。各学院组织候选人填写《河南省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1,统一用A4纸型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和《2010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科研成果清单》(附件2),并将以上材料及科研成果原件于2011年3月9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培养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附件
研究生处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