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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11来源:培养与学位科 作者:培养与学位科阅读:

各相关学院:

为保证我校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有序进行,确保实践教学质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的内容、要求和组织形式

实践教学的内容必须是面向相关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及专业实习等。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实践教学,具体时间和组织由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学位类别、工程领域培养方案做具体安排。实践教学实行双导师的培养模式,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管理,可以采取“集中与分段相结合”以及“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方式。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1)由学院统筹安排、组织和选派学生进入签订协议的校外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2)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课题,安排学生到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3)利用现有校内教学科研资源,在学院的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校内实践基地进行专业实践;

(4)研究生结合本人就业去向自行联系实践教学单位的,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自主联系实践教学单位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校外指导教师职称证明(复印件即可)。经导师、学院审核同意后,进入实践教学单位进行专业实践。

二、实践教学计划制定

由导师与研究生共同制定《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附件2),报所在学院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安排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14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与学位科备案。

各学院应充分利用校内、校外实践资源,丰富专业实践内容,确保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拥有高质量的专业实践经历。各学院应在现有校内实践基地建设基础上,制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内实践模块教学计划。

三、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各学院对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内容要严格把关。确保校内实践环节保质保量,加强与校外实践企业联系,杜绝出现学生放任自流的现象。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期间的跟踪管理,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实践情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出专业实践期间的安全工作。外出专业实践前,对研究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研究生在《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承诺书》(见附件4)上签字并上交学院备案。

四、实践教学考核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内容包括实践基地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表现考核和学院对研究生专业实践的水平考核。

研究生在实践教学结束一周之内应撰写实践教学总结报告,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5)(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活动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成果报告,由校内或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工作态度和实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给出评价,由校内实践基地或校外实践单位签署意见。  

各学院应成立专门考核小组,负责组织专业实践考核。考核组人员组成及具体考核标准由各学院自定。考核组根据研究生专业实践汇报情况、实践单位意见及导师评价,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专业实践成绩,并由所在学院签署意见上交研究生处。考核成绩由各学院录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凡未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成绩不及格者,不准予毕业。

五、实践教学工作总结  

各学院应在实践教学结束后两周内,完成实践教学考核工作,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总结》(附件6),及时总结本年度专业实践执行情况、实践效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实践教学管理工作量和导师指导工作量根据各学院承担实际教学任务每年年底统一核算,经费在实践教学结束后统一划拨。

附件1-6下载

研究生处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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