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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4-10-14来源:培养与学位科 作者:培养与学位科阅读:

各有关培养学院:

为鼓励和加强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信院字〔2014〕1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1.创新基金资助对象为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次申报对象为2013级学术性硕士、2014级专业学位硕士和2013级“硕师计划”研究生);

2.每名学生一次只能申请主持一个项目,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参与项目不超过2项;

3.每个申报项目必须有相关学科领域内至少一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学者推荐;

4.申请者必须具备申请项目的前期研究基础;

5.申请资助的项目必须要有校内指导老师一名。

二、立项原则

1.项目研究有较高学术价值,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要的理论或现实意义;

2.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3.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三、立项类型

资助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申请人可根据研究需要提出申请资助的项目类别。其中重点项目按照符合条件研究生数5%的比例资助,一般项目按照符合条件研究生数15%的比例资助。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

四、项目结项要求

项目结项成果须为以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名义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有结项成果均须注明“本课题由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字样。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具体认定标准参见《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五、项目评审和材料报送方式

1.创新基金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限额(各培养学院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申报,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

2.申请人将填好的《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交所在培养学院,各培养学院对申请人资格和项目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

3.请各培养学院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一份、学院签署审核意见的《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送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培养与学位科,并将以及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yuefenchen@126.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和《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统计表》在研究生处网站-培养工作-表格下载栏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2014年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名额

研究生处

二0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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