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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信阳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20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 - 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 2025 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通知》(豫学位办〔2021〕2 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启动2024年《信阳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撰工作,并适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报告。研究生教育年度报告应聚焦管理成效,总结优秀工作经验,积累典型案例素材,为后续研究生教育工作的优化提供有力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点

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年度梳理和总结,应全面反映本单位涉及研究生教育方面的现状,研究生教育培养的理念与目标,反映本年度中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学位点建设、研究生管理、导师队伍建设、科教(产教)融合、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情况,突出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成果,查找、分析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改革举措。

二、编撰要求

年报要简明扼要,条理清楚,数据准确、图文并茂。全面、准确、客观、真实地反映培养单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状况,着力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科学、客观地分析与评价本年度建设情况,并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字数5000字左右

年报是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常态化监控的重要举措,是系统总结一年来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风貌、展示人才培养成果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充分调动学院、学科等各方面力量,保质保量完成本单位2024年度质量报告撰写工作;同时,要充分认识到年报编写的重要作用,为接下来的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和周期性合格评估等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材料报送

(一)《信阳师范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附件1)需经所属学院院长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交研究生处培养科(行政楼4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学院+学位授权点名称”命名(如一个学院有多个文件请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用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syyjsc01@163.com。

(二)报送时间:截止到2025年2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各学位点应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相关工作。以年度报告的编撰为契机,逐步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逐步提升研究生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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