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落实落细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总结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专业实践总结考核
1. 2023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按要求填写实习实践手册,提交实习实践总结汇报材料。
2. 各培养单位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以PPT汇报等方式对专业实践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各单位依据汇报情况及总结材料对研究生实习实践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3. 各培养单位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向研究生院推荐优秀实习生。
二、相关要求
1. 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总结考核工作。
2. 材料提交:
(1)实习实践考核结果汇总表(附件1)。
(2)优秀实习生申报表、相关支撑材料、不少于2000字的总结报告(附件2)。
(3)纸质版研究生实践手册。
3. 提交时间:所有材料由培养单位于9月30日前提交,纸质版送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404),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yyjsc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