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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2-11 来源: 作者: 阅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本学期研究生课程2025年1月4日至11日举行期末考试。现将本学期期末研究生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一)公共课程考试

1月5日上午9:00-11:00举行《综合英语》考试。

1月5日下午15:00-17:00举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考试。

1月6日上午8:30-11:30举行教育硕士《心理发展与教育》和《教育原理》考试。

1月6日下午15:00-18:00举行《教育研究方法》和《课程与教学论》考试。

1月7日上午9:00-11:00举行《工程数学》考试。

各培养单位于开考前30分钟到研究生处培养科(行政楼404)领取试题和答题纸,考试结束30分钟内将试题和答题纸按类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学号顺序整理好送至培养科。

(二)专业课程考试

考试时间:1月4—1月11

各门课程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确定,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

二、考试管理及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做好考试管理工作,安排好监考教师,严肃考场纪律,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要认真取证、严肃处理。

3.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线上和线下检查。

4.各培养单位确定好监考人员和考试信息后,将本单位《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于2025年12月19日前发送电子档到syyjsc01@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提交到行政楼404培养科。

三、成绩管理

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试卷改好,同时将成绩单随考试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分析等送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并在智慧研究生院系统录入成绩。学院在下学期开学一周内完善签字、盖章手续后送交一份成绩单和空白试卷到研究生处备案,另一份由学院存档。

四、试卷管理

研究生考试试卷(含公共课试卷、课程论文)由任课教师提交至学院,学院统一安排装订、保存至研究生毕业后三年。

附件: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日程安排表

研究生

202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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