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校发〔2025〕23号)文件要求,现对研究生2025年优秀成果进行统计和认定。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时间范围: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二)人员范围:全体全日制在校研究生,2025届已毕业研究生相关成果不再统计。
二、统计内容
(一)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含文艺作品);
(二)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三)获得的专业技能和实践创新竞赛奖项;
(四)已获授权的专利;
(五)河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本次不统计。
三、材料提交
(一)纸质版材料
1. 学术论文:人文社科类论文附文章首页、目录页、发文页、知网截图等;理工科类论文附文章首页、检索报告或收录证明等;
2.学术著作: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体现实际贡献的前言或后记;
3.专业技能和实践创新竞赛奖项:获奖证书、获奖新闻或获奖现场照片等;
4.授权专利:专利证书等。
以上支撑材料原件不再提交,复印件由培养单位逐一审核,加盖章单位行政公章后提交。
(二)电子版材料
1.《2025年研究生优秀成果汇总表》(附件1);
2.一人一文件夹,以学生姓名命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提交要求
请于12月30日上午10:00前将审核完毕的优秀成果填写至《2025年研究生优秀成果汇总表》中的相应表格,纸质版《2025年研究生优秀成果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行政楼404,电子版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xysyyjsc404@sina.com。
请各培养单位务必逐个认真审核各项优秀成果奖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的《汇总表》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由培养单位解释说明。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