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 - 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 - 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通知》(豫学位办〔2021〕2 号)文件有关要求,我校所有学位授权点均需撰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启动2025年《信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编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点
(一)全面梳理总结本学位授权点本年度在学位授权点建设与研究生教育方面采取的做法、取得的成绩,归纳提炼工作中的亮点及特色。
(二)深入分析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针对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举措。
二、编撰要求
(一)年度报告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条理清楚,数据准确、图文并茂。
(二)年度报告呈现的事实和数据要准确、客观、真实,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既要总结成绩也要正视不足。
(三)字数控制在3000-5000字。
三、工作要求
(一)年度报告是实现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控常态化的重要举措,是学位点评估的重要材料,也是向社会展示我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窗口。各学位授权点要高度重视年度报告的编撰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编撰质量。
(二)要以年度报告编制为契机,构建并完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
四、材料报送
(一)《信阳师范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附件1)需经所属学院院长签字盖章,纸质版(1份)交研究生院培养科(行政楼404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学院+学位授权点名称”命名(如一个学院有多个文件请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邮箱syyjsc01@163.com。
(二)报送时间:截止到2025年3月10日。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