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6〕10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和信阳师范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二、认定比例
根据文件要求,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比例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认定总数为17人,各培养单位可择优推荐1人;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比例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
三、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2. 学习成绩优异,遵规守纪诚信。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准则,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 综合素质全面,引领作用明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发挥导向作用。
(二)优先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1. 在校期间被确定为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或奖学金的学生。
2. 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活动中成绩突出,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
3. 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直接推荐
在校期间,面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且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2%名额限制。
四、认定程序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评选标准,坚持培优选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
(一)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班级推荐名单。
(二)单位推荐。各培养单位对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导师、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
(三)单位公示。各培养单位予以公示3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至学校复核。
五、报送要求
1.《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附件2)一式两份。具体要求如下:使用仿宋_GB2312小四号字体、A4纸正反面打印、签名处手写、加盖培养单位行政公章。
2.《202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
3.各培养单位请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纸质版提交至行政楼4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ysyyjsc404@sina.com。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认定程序,精心组织实施,按时报送材料。要根据认定标准和程序,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方案,严格执行公示、意见征求等程序,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扩大宣传影响。各培养单位可在学院官网、公众号、校内醒目位置(图文并茂)展示,并通过设立专栏、编印宣传画册、专题报告会、班团活动等载体,组织对认定毕业生的经历和特长进行宣传,发挥带动作用。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