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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硕士新增招生领域培养方案编制说明

时间:2013-07-02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培养科阅读:

今年我校教育硕士学科教学(思政)、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学科教学(地理)、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美术)、学科教学(音乐)7个新增领域开始招生,为保证秋季教育硕士教学工作顺利运行,请各培养学院按照模板样式,参考重点院校教育硕士相关学科领域培养方案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编制本院教育硕士招生领域培养方案,并做好下学期开课准备。

按照全国教育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要求,各领域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学位论文、课程设置等7个模块(见模板),教育硕士在学期间应至少修满36学分,其中实践教学8学分。同等学力学生及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入学后,应补修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学论;师范类跨专业毕业生入学后,补修2门学科专业基础课。补修课程须随相应师范专业本科生参加考试,取得合格成绩,不计学分。

培养方案模板中红字部分需按照各相关领域进行修改,培养方案中主要模块课程设置说明如下:

1.教育硕士各领域课程分为ABCDFG等6类课程,其中ABG类及D类的部分课程(课程代码第6-7位为99的课程)由研究生处会同相关学院开出,其他课程由相关学院开出。

2.每门课程均需编制课程代码,课程代码由9位字符组成:第1-4位0451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代码;第5位用大写字母,表示该门课程类别;第6-7位为培养学院代码;第8-9位为该类课程的顺序号。

3.相关培养学院代码为:政法学院02、教科院03、城环学院10、历史学院12、音乐15、美术14。

4.各培养学院应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和相关学科领域特点开出足够课程供选择,所有开出课程之和应大于36学分。

各相关学院要组织相关专家做好调研和论证,科学编制各相关领域培养方案,培养方案定稿后,于7月10号前将电子档发送至yuefenchen@126.com,纸质版请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后送研究生处一份备案。

附件:教育硕士培养方案模板

研究生处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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