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评选2022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2〕72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2年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对象
信阳师范学院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根据相关要求,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比例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评选总额为11人;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评选比例2022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采取四舍五入法取小数点前整数,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 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预选过程中要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和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候选人。
2.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采取研究生导师和班主任评审、培养单位推荐、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的方式。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推荐1名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参加学校的评选。
3.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采取由各培养单位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报送,研究生处统一评审的方式。
4.各培养单位需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处审核。
(二)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2. 疫情防控期间,各高校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人员集聚。
3. 在评选活动中,被评选为“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如毕业离校前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省优秀毕业生” 称号等相关情况的,学校须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向省教育厅呈报取消其“省优秀毕业生”称号的书面报告,并将其证书和相关材料退回。
四、材料报送
1.各培养单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审批表》(附件3)各一式两份,按照字体统一仿宋_GB2312小四号、A4纸正反两面打印、签名处手写、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格式要求上报;《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和评选情况总结报告各一式一份,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上报。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于2022年4月6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至行政楼404,同时电子版发送至:xysyyjsc404@sina.com。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