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促进研究生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现开展2023年信阳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助一辅”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信阳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信阳师范学院“三助一辅”工作先进个人。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本次评定的范围适用于缴清学费的2020级、2021级、2022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校级奖励评选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15%(具体名额见附件1.《2023年研究生评先评优名额分配》)。
三、评选条件
(一)信阳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二)信阳师范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标准
理想远大、信念坚定,拥有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
(三)信阳师范学院“三助一辅”工作先进个人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的“三助一辅”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所聘任的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工作态度认真、工作能力突出,经所聘用部门综合考核优秀;具有在学校或学院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工作满一学期工作经历。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评选时间:6月1日—6月7日
(二)评选程序:
1.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
2.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助一辅”工作先进个人评审采取由各单位按要求等额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统一审定的方式。
3.各单位需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不少于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审核。
4.材料报送。各单位组织填写《2023年评先评优推荐汇总表》(附件2)、《信阳师范学院三好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附件3)(一式一份)、《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4)(一式一份),并将评选材料于6月7日17:00前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版请发送邮箱至:xysyyjsc404@sina.com。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确保评选表彰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二)严格评选,加强管理。各单位要认真把关,严格掌握评选条件和标准,严肃有关评选程序和环节,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注重宣传,树立典型。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研究生励志勤学、勇于创新、积极进取。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