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豫青联字〔2023〕16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我校研究生总名额:
河南省三好学生3名、优秀学生干部2名。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名额:
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1名。
三、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评选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异,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意识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情趣高尚,牢固树立认识美的思想,提升发现美的能力,拥有创造美的意识,大力弘扬认同美、践行美的行为;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定信念,厚植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高尚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过程中做到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
(二)材料报送。各单位将《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附件1)、《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信息填报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于6月10日下午3:00前发送至邮箱:xysyyjsc404@sina.com,纸质版于6月12日上午11:00前报送至行政楼404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研究生工作部(处)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确定上报名单。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按照规定的评选条件、标准和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组织和推荐工作,杜绝各种不正之风。评选工作要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强对获评的学生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继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切实增强争先创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激励更多的青年大学生树立与这个时代主题同心同向的理想信念,勇于担当时代赋予的历史责任,励志勤学、刻苦磨练,在奋斗中珍惜韶华、不负青春,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奋力谱写新时代新征程中原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而努力奋斗。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