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暑期将至,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暑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依据上级和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研究生实际,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暑期安全教育工作
各单位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暑期安全专题教育,要求研究生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知晓假期注意事项,要求学生在暑假期间做到:
(一)注意人身安全。在回家、探亲、出行、返校途中以及参加各种娱乐活动、体育活动(尤其是游泳)时,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范措施,切实注意人身安全。
(二)注意财产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私人财产,不参与任何非法组织及其活动,不贪图便宜,谨防上当受骗。
(三)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运营资质或超载的交通工具,恶劣天气减少外出。
(四)注意网络安全。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学习防骗技巧。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五)注意食品卫生安全。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注意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
(六)注意避险防灾。提高避险防灾意识,正确应对暴雨、雷电、山洪、泥石流等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
二、暑期管理服务工作
(一)对留校研究生的暑期管理服务工作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研究生导师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确有学业要求等需要留校的,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导师同意、培养单位审批后,由各单位将汇总名单向研究生工作部(处)提交报备,研究生工作部(处)汇总后反馈给后勤部门。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切实加强对暑期留校研究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对留校研究生要做到“人数清”“情况明”,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留校研究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去向等动态情况。要加强留校不留宿(校外居住)研究生的情况掌握和安全教育。留校研究生应自觉履行安全承诺,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对校外研究生的暑期管理服务工作
1.各培养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全面开展暑期安全主题教育,重点进行防溺水、防诈骗、防灾减灾、人身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各单位要围绕重点,增强主题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校外研究生的安全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对实习研究生的暑期管理服务工作
1.本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原则上于秋季学期开展,确因培养需要须在暑期开展专业实践的,由学院统筹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2.学院、导师和带队教师要按学校和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管理要求,规范实践过程管理,细化方案措施,明确要求责任,尤其是严格实践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无小事”原则,紧绷安全教育这根弦,提前做好风险防控应对措施,堵住一切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窟窿和漏洞,切实做到安全防控不松懈。
(二)细化工作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推进和落实的力度,周密部署、明确责任,尤其针对特殊群体,务必做到及时关注与跟踪。
(三)形成管理合力,打造优质假期。各单位要督促导师、研究生及家长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形成抓好研究生暑期安全工作的合力。确保全体研究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