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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7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本站编辑阅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8〕697号)、《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奖助体系设置方案》(信院字〔2015〕125号)、《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信院字〔2016〕205号)、《信阳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信院字〔2015〕1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助学金项目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二、评选范围

本次奖助学金评定范围适用于档案(含在职人员的工资关系)转入我校脱产就读且本学年已缴清学费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一)9月17日—9月26日,为各单位宣传、学生申请、学院初评阶段。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等相关表格;各单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核,参照评选条件和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名额研究确定拟获奖名单及等级,并在各培养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9月26日上午10:00,请将各培养单位将评选结果报送至研究生处404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xysyyjsc404@sina.com,联系电话:6391160。

(二)9月26日—10月10日,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对各单位报送的学业奖学金获选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名单进行终评,经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拟获奖学生根据奖助学金评选和公示结果,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提交资助项目申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老师登录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进行审核。2018级新生需先登录系统完善个人基本资料并经学院审核后,方可进行资助项目申请。

(三)10月8日-10日,研究生处将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拟获奖(助)学生信息录入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四)10月10日—10月15日,接受省资助中心的数据审核并报送相关材料。

(五)10月19日—10月20日,研究生处将省系统数据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生子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评选程序,领导牵头成立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将评选工作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严禁不正之风。

(二)各单位请务必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因未按时报送而导致奖助学金不能正常、及时发放的,由各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三)获奖名单一经上报获批,研究生处将严格按照评选名单发放奖助资金和相关荣誉证书。学生在受助期间,如出现弄虚作假、不合要求等情况,研究生处将按规定取消该生国家奖助学金获助资格,不按要求进行评审的学院,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

附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x

附件二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x

附件三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x

附件四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五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x

附件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业绩信息表.docx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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