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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8-31来源: 作者:阅读:

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和教学总体工作安排,本学期2017、2018和2019级研究生于9月5日报到,2020级研究生新生于9月8日报到。现将本学期初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

2017、2018和2019级研究生课程教学于9月7日开始,2020级研究生课程教学于9月14日开始。各培养单位于9月5日前将本学期课程表电子版发送至syyjsc01@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培养与学位科。

二、课程考试安排

2019-2020第二学期课程考试于9月12—15日举行。受疫情影响,研究生处不再统一组织,公共课和专业课均由各培养单位组织。

(一)公共课程考试

9月12日上午,9:00—11:00,《学术综合英语》,2019级全体硕士。

各培养单位于9月12日上午8点前到培养与学位科领取试题和答题纸,考试后12点前将试题和答题纸按学号大小整理好送回培养与学位科。

(二)专业课程考试

考试时间:9月12日(下午)—9月15日,各培养单位将本学期专业课《考试日程安排表》(附件1)于9月10日前发送至syyjsc01@163.com,纸质版报送培养与学位科。

(三)考试管理

各培养单位要做好考试的管理工作,安排好监考教师,加强考场纪律教育,维护考试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监考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发生。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场检查。

(四)试卷和成绩管理

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试卷评阅任务,将成绩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同时通过系统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随考试试卷、答案及评分标准等送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处,研究生秘书将专业课考试试卷按要求封装保存。

三、专业学位硕士实践教学

各相关培养单位和导师要严格按照《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要求,指导研究生合理制定个人实践教学计划,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就近选取实践基地,确保在安全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完成实践教学。

各培养单位于9月18日前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汇总表》和《信阳师范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上报培养与学位科。

四、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

尚未完成开题和中期考核的单位务必于9月30日前完成2018级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2019级全日制专业学位(两年制)和2017级“硕师计划”硕士研究生选题、开题工作。

各培养单位各专业方向应召开中期考核、开题报告会,组织学生认真填写《中期考核表》和《选题报告书》相关内容。《中期考核表》和《选题报告书》各一份请于10月15日前上报送研究生处,另一份交由培养单位存档。

 附件1:考试日程安排表

附件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汇总表

附件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计划表

研究生处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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