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及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4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及要求,我校全面考察了化学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及运行情况,通过授权点自查,专家评议,反馈整改,进一步完善了研究生培养体系,完成了自评报告和相关支撑材料(见附件)。自评结果为合格。现将评估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如对评估材料所涉及的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与研究生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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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总结报告
化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简况表
化学工程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化学工程专业核心课程大纲
本领域与校外单位签订的校外实践基地协议书